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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
下载软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在电脑上进行安装。 进行扣缴单位基本信息录入。按照提示录入信息、设置登录密码,然后登录软件。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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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 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 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 4、所得项目: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分别注明。 5、减除费用数额:应减除的费用额填入本栏。不减除费用的,不填等。 6、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在手机中打开个人所得税进入后,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继续教育选项。2、点击查看继续教育申报所需的信息。申报总共需要两类信息。根据提示准备好,然后点击填写选项。3、在填写页面时,我们完善个人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继续教育信息的完善界面。4、点击进入后,选择您当前的继续教育状态类型。点击后,两个选项将弹出在下面,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5、选择后,详细填写继续教育的其他信息,如阶段、开始和结束时间,然后点击下一步。6、在申请界面中,我们可以点击申请方式下方两个选项中的任何一个,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并提交。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2、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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