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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额外需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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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者伤期间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赔偿费用包括: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4.辅助器具费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6.生活护理费(评残前、评残后)7.各级伤残待遇(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具体赔偿费用与伤残者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伤残者本人工资、社平工资、伤残部位、受伤残时间等有关,鉴于相关法律问题及证据准备等处理工作专业性较强,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计算后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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