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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骗子所为,那个网站也是假的,怎么能和法院扯到一起,法院不受理中奖纠纷,又怎么能在法院备案,纯属糊弄老百姓,诈骗犯骗人不择手段。冒充法院...
这都是骗子在骗人,网站也是假的。你想想中奖是个民事行为,放弃是权力,哪有逼着你领奖,违约支付违约金,这不是在抢么,骗子不懂法,你也不懂法,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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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利用栏目到处骗人,说什么中奖,不兑奖要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它是利用自己的假中奖网站,乱发短信后,再根据上当的人填写的信息,套取他人的真实信息,再骗人。冒充各地法院的人员,一般就是冒充北京、杭州法院人员,对一些不懂法的人,吓唬转账,达到诈骗目的。不理他,骗子的目的达不到。法院不用电话办理案件,有纠纷法院直接送达诉讼状,由当事人签收,什么短信、电话告知的,都是骗子。
你朋友与网站的经营者是诈骗罪的共犯。共同犯罪时犯罪数额的认定为你朋友与网站经营者共同参与的犯罪获得的赃款的总和,故你朋友获利的数额不限于其获利部分。积极退赃视为有悔罪表现,可以考虑从轻处罚。另外,如果不能协助抓获主犯,则不构成立功。但是可以认定为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可以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因不知详情,不便作进一步准确的分析。
犯罪分子利用传播软件随意向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即时通讯用户等发布中奖提示信息,当事主按照指定的“电话”或“网页”进行咨询查证时,犯罪分子以中奖缴税等各种理由让事主一次次汇款,直到失去联系事主才发觉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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