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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并不一定是好事也并不一定是坏事。 2、主要看检察院想补充什么证据,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
要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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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最多可以两次,第二次补充侦查结束,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最长可以到一个半月。
异地审理是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的一种有效司法制度安排。多用于贪污贿赂,以及渎职的案件中,最高法明确要求各地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采取异地审理的做法。省部级高官腐败跨省异地审理,厅局级干部腐败案件省内异地审理,已是相对固定的司法惯例。所以对于毒品案件,一般是不需要异地审理的。
是可以的;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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