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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需要缴付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在公司章程中体现的都是按照公司经营期限的最后截止点来缴付。例如:公司注册资本400万,经营期限...
1、新公司法没有要求注册资本金一定要在帐上, 2、注册资金,由股东投资公司后,属于公司的独立财产,也是公司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公司需要日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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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要具体到职位情况判断,同时还要考虑到投资人的约定及其公司章程、公司行业等也有关联。因此,你这样讲,很难以判断其法律效果。一般这种情况下,就这个事项,对创始人引发的不利影响高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 b.纳税问题,要具体每个事项。不宜抽象讲。如果抽象讲,是这样子:发生了法律上的应税事项,均应缴纳。没有发生,不必缴纳。 c.最简单的办法是,你委托律师作为你方代表来和投资人架构比较适宜。你的目的让你的律师理解到就可以了。
关于公司注册,注册资本有关需要注意的问题:1、初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金额注册资本登记时切记量力而行,匹配自己的当期资金能力或可预期资金能力,为未来的资本运作和经营运行降低压力,如果一时头脑发热已经写的很大,且实缴出资承诺预期无法完成,那就需要尽快减资; 2、初创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章程约定中尽可能采用货币资金的出资方式,公司设立后注册资本没有完全到位前,注意任何一笔股东个人资金进入公司都一定要在汇款时注明“某某投资第三,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使用投资溢价“资本公积”增资。 3、初创注册资本的限额你注册资本实缴已经没有最低限额,且注册资本认缴也没有最高最低的限额。但是实缴注册资本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认缴的注册资本也不要把自己写成“亿万富翁”有多少写多少。这对公司走向资本市场过程中,认缴资金无法到位而影响融资进程。 4、注册资本中不可设置不切实际价值的非货币资产出资有的创业者会自己琢磨或者听取某些专家的意见,在注册资本中设置自己的持有的某些非货币资产出资,例如著作权、专利权等。认为加大点资产评估值在不掏钱的情况下占有较大比例股份挺合适。但是从实际出发,个人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分解动作是个人转让非货币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所以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导致这些非货币资产入账后变成公司资产,正常的话需要分期折旧摊销,变成了公司的成本费用,直接了增加了公司会计报表盈利的负担。
不需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施后,已经取消了验资制度,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也就是说,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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