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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一是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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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教师在校住宿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的话,属于工伤。否则,不属于工伤。
满足以下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社保局规定正常参加工伤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需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 4、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的十种情况之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您所提到的《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使他们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厂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所制定本条例。在《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又发生了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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