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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规定缴纳鉴定费。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协商提前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
1、医务人员双方无法协商,认为需要共同委托医务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医务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办理共同委托鉴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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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五)医疗过失与人身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建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度是因为:(1)从客观方面讲,医学,尤其是临床医学具有特殊的复杂性。(2)从主观方面说,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鉴定能力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鉴定过程中,专家们对医患双方争议的事实、该事实形成原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施行的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医疗事故的等级等事项,难免会出现认识上的不一致。经过认真分析后,仍然会无法达成共识。在此情况下,专家鉴定组绝不能以某个专家的意见作为对医疗事故争议的鉴定结论。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表决,以专家鉴定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3)合议不仅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基本制度,而且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重要程序。专家鉴定组成员在履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义务的时候,地位平等、权利相同,不可以年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学位、学术地位、行政职务等不同而有所区别。他们享有同等的参加鉴定权、了解被鉴定的医疗事故争议权、向医患双方当事人询问权、听取医患双方当事人陈述与辩解权、提出建议权、表决权、署名权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妨碍专家鉴定组成员行使这些权利。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现申请鉴定的,应当在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取得鉴定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稿件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加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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