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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每日计算。2、在承包人违约条款中:承包...
在旧的合同法里有,大概是不高于5%的违约金,现行新的合同法取消了数额的限制,更充分的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由双方约定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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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违约金计算主要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
土地承包违约金的标准是: 一、土地承包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30%; 二、土地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金额的,以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释义】本条是关于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及延期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对符合法定开工条件的建筑工程依法作出的施工许可,该项施工许可只能在一定期限有效。本条规定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开工,这里的“开工”不应包括为建筑工程开工而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如勘察设计、平整场地、前期拆迁、修建的临时建筑和道路以及水、电等工程。 2.施工许可证可以申请延期。建设单位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原发证机关经过审查,决定该建筑工程是否可以延期开工。但是,这种延期最多只能延期两次,每次不能超过三个月。 3.施工许可证的废止。建设单位的施工许可证国以下两种情形自行废止:(l)在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没有开工,建设单位又没有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2)建设单位在申请了两次延期后仍没有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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