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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离职未果,劳动双方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劳动者继续上班,劳动者的工龄继续累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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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刑法》第412条:商业检查失职罪是指国家商业检查部门、商业检查机构的工作人员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不检查应检查的物品,误检查证明书、错误证明书、国家利益严重损失的行为。
按规定,夫妻间互相扶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法定义务。 在未依法登记离婚前,双方只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并不当然解除婚姻关系,双方仍需履行互相扶养义务。 而有些人提起离婚诉讼后,以为已经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所以不再负担对方的扶养义务。 但是,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要求支付扶养费等,并且按规定扶养的方式包括以下两种: 1、共同生活扶养,即被扶养人与扶养义务人同住一起; 2、定期支付扶养金,或以实物进行扶养,包括定期的体力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 不过,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并且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最后,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双方可能已经彻底决裂,所以就互不照顾对方,放任对方自生自灭,但是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前,这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因为未履行扶养义务,严重的话可能会导致遗弃罪。并且,需要扶养的一方,也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支付扶养费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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