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
离婚后再婚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办理结婚证,办理复婚登记时需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再婚办结婚证需要准备的证件: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原件()、本原件(户藉证明/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审查处理表;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申请登记的补充规定,申请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离婚后可以凭离婚证(或者生效的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再婚对象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05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