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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
咨询者: 缴纳社会抚养费是以县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居民收入为基数的。3507.43元是上年度全省的平均数字,具体到各县区,可能与此数字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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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找到了: 山东省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鲁政发[1998]66号 第一条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符合《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在办理《生育证》时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一)第一个子女被鉴定为病残儿并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二)已缴纳社会抚养费,因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经市地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形。第四条社会抚养费按所在县级人民政府统计公报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征收。 具体去咨询县级计生办
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山东省: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342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万 多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设区的市属农(林、牧、渔)场的计划生育机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委托书》,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征收社会抚养费。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由生育行为发生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行为发生地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具体生二胎的政策根据各个地方政府的规定而定,可以咨询当地的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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