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 2、双方当事人均...
1.不可以,属于无效行为,并且还要依法承担法律行为 2.婚前购买的个人保险,离婚时是否被分割,需要先确定保费缴纳的方式,只有确认为夫妻共同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受益人为孩子或者父母的保险离婚之后不能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获得的养老保险也不可以分割。 2、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保险的收益归属,离婚的时候按照约定分配就可以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你们离婚如何避免保单分割需要各自投保 平分退保金或者双方各自延续保单。 结婚后,夫妻双方任何一个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自己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可以选择退保,然后,双方平分退保金;还可以协商各自持续保单并各自继续交费。至于受益人的变更,与前述一致。
在夫妻离婚涉及的保险财产分割中,还涉及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家庭的共有财产(包括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这类保险都有一定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即从保险人收取保费并签发保单之次日零时起至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止。 对于财产保险的处理,依据规定,如果双方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可通过两种方式处理:一种是要求投保的一方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再将保险公司扣除必要费用后退还的保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分。另一种是当事人不愿退保的,则可计算该份保险的剩余保费价值,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这里提到的保险的剩余保费价值指:财产保险因为有一定的保险期限(如1年),因此,将保费除以保险期限(以天计算)就可以得出日平均保费为多少,从保险期限开始之日到判决书生效之日的保费价值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而从判决书生效之日到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所应交的保费价值就是保险的剩余价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