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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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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状 原告: 住所: 法人代表: 被告: 住所: 法人代表: 欠款纠纷 请求: 1。被告返还欠款13000元 2。被告支付利息××元 3。被告承担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湖北亚东水泥销售商。2009.3月原告我向被告销售散装水泥。双方当时约定,只押一车,到年底结清。原告前后送了4车,只结了一车的钱,余下3车计一万三千余元,被告至今不还。 为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予裁决。 ××区人民法院 (原告签章) 附件: 原告营业执照 被告工商登记材料 被告欠条
原告: 名称:__地址: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性别:_年龄:___ 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 住址:______电话:___ 被告: 名称:__地址: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 此致 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A市电冰箱厂。地址:A市B区C大街28号,电话:56542。法定代表人:刘,A市电冰箱厂厂长。因原告宋诉被告A市电冰箱厂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被答辩人1995年购买答辩人生产的电冰箱1台,2007年引起火灾。被答辩人在提起产品质量赔偿诉讼中隐瞒诸多重大事实,答辩人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1.被答辩人购买的答辩人生产的电冰箱已超过最长产品质量保证期。答辩人在其生产的电冰箱铭牌上明确标明该冰箱的最长使用寿命为10年。被答辩人1995年10月1日购买此台冰箱,到2007年11月1日发生火灾已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2年。 2.被答辩人私自更换电冰箱电源线,破坏冰箱原有的电路结构。答辩人生产的冰箱使用电源线为300,5A规格。由此造成电路负荷过重,引发火灾。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答辩人对此应承担全部责任,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致A市B区人民法院答辩人:A市电冰箱厂法定代表人:刘200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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