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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据我估计而且应该有证据证明你能够胜诉! 如果你需要律师帮助处理此案,请带上相关材料到本所面谈! 执业近十年来,形成以擅长处理广大群...
可以先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是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不成可以采取劳动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 也可以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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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个人是不能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并且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所以据此我们判断您与包工头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并非是劳动关系。对于劳务关系而言,您向对方提供了劳务,对方应该向您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您和对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务合同或者虽然形成的是口头的协议但是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协议内容的,并且双方对于报酬有明确约定的,在对方拒不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你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话,法院可能都不支持你的主张了。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跑路了、玩失踪了,也要依法起诉。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等找到被告人了,就可以申请执行。
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第10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筑工程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致使建筑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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