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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协议内容能否明确体现相应款项已实际借出了,如果没有体现,还是要的,否则只能证明双方同意借款,未必能证明款项已交付。...
只有借款协议没有借条是一个性质的,借条也是合同的一种。借款合同相对而言更正式。可以持借款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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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借款关系,先要有借款合同或协议,这样对借款的金额、还款时间、借款时间等双方达成了一致,以后就按照合同来履行,但不代表实际已经履行,出借人将钱交付给借款人时,借款人出具欠条或者借条,证明出借人履行了借款义务。借款人还钱时,出借人出具收条,证明借款人履行了还款义务。这样借款合同(协议)、借条(欠条)收条(还款)构成了一个整体,各自有各自的作用。
一、借条其实就是简单的借款合同,如已经有了借款协议,可不再写借条。 二、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形式交付钱款,否则由对方签署收条。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借款协议和借条的区别:一、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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