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
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划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简朴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买卖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同权利《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清偿务人诸多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商定履行的,有权保存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存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划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尽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商定时,有权拒尽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商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门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7条划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尽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商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尽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确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法》第68条划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确当事人,有切当证据证实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峻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贸易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当事人没有切当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划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公道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债权无效抗辩权。 《合同法》第52条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正当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划定。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回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以上部门主要讲述了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有关内容。
一、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二、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又称主债务人,是直接承担票据付款责任的人。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在履行票据义务(主要是向权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权利人首先应向主债务人请求付款,只有当主债务人拒绝承兑或付款时才向从债务人追索款项。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