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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派出所领取。《看守所执法细则》3.检查后的处置(1)在押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经安全处理后应当允许带进监室。(2)在押人员的非生活必需品、钱...
可以。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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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被受害人或他人指认、被发现犯罪证据、企图逃跑、毁灭证据、身份不清楚等情况,公安机关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拘留,在二十四小时内送看守所进行羁押。经过审讯后排出嫌疑的可予以释放,确认有罪行的应提交检察机关批捕
派出所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扣押查封你名下的财产。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2条规定:“被处罚人未在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二)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拍卖财物,由公安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法办理。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3条规定:“依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具体没有规定扣押期限。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2、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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