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对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不自觉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通知银行将应当返还的罚款或者应当支付的金额从行政机关账户中划拨;(二)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处以每日50元至100元的罚款;(三)公告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拘留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或者履行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败诉后,胜诉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败诉人。强制执行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通知银行从行政机关账户划拨;行政机关负责人每天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公告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欠钱不还起诉判决后,债务人依然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法院受理; 第三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第四步:采取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