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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行政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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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决定是否立案。《》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1、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行政案件前,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2、人民法院裁定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批准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批准撤诉的裁定,重新审理案件。
一是行政机关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 二是行政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 三是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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