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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药店的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
开药店的办理条件:(一)申办条件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2、从业人员:(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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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下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第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第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第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店面面积需达到100平方米以上,要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认证。
开药店的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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