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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主要规定了下列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②行为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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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该条款内容违反可以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恶意串通,利用合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包括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情形。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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