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积极参...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量刑标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组织的行为。 构成积极参与黑社会组织罪的,可以依法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不积极参与,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何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6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