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二审在中级人民法院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三个月内,实际时间会长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应在3个月内接到开庭通知,也有可能不开庭直接判决。 中级法院从上诉立案之日起审理期限是3个月(转接案件时间表计算在内)。二审案件的开庭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如果情况允许,可不开庭直接判决。因此是否通知开庭由中级法院承办案件合议庭决定。
民事一审判决书,在没有人上诉的情况下,在送达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后生效;二审以及再审判决书,在送达签收之日就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条规定:“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给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