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第10条、第11条...
分手后的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意思就是除了可以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外,还有权做其他事情,比如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探望子女的方式、频率等。这句话应该是协议书中的条款,多见于当事人聘请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确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也可能是夫妻双方订立的协议,约定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因为双方同居时间较短,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所以对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按贡献大小酌定所占份额,所以并不一定按照同居双方共同财产分割。不过,进行财产分割时,仍然是双方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就找法院起诉处理。 1、双方对同居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即同居约定财产所有情况,那么就从其约定; 2、双方对同居共同财产未做约定的,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可; 3、双方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可以直接起诉法院处理。并且,法院处理时,对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按贡献大小酌定所占份额。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①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0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