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其特点是: 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在行为方面,从我国现实经济发展的需求出发着重规范经济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因此,被侵害人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而且,其因为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
适用条件:一是法律对某种竞争行为未作出特别规定;二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因该竞争行为而受到了实际损害;三是该种竞争行为因确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而具有不正当性或者可责性。[1]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5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521人已浏览
1,3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