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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纠纷的来源是利润分红还是未来经营战略分歧。其次,要梳理目前的原始股权结构,了解股权的作用。股权最基本的三项权利是资产所有权、经营权...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旦出资到公司,就不能退出股份。 2、股东如果不愿意再继承作为该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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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股东间纠纷 首先要确定纠纷的源头,是利润分红导致的还是关于未来经营战略分歧导致的。 其次要梳理目前的原始股权结构,了解股权的作用。股权最基本的三项权利就是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分红权。若无事先其他协议约定,分红权按照原始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利润分成导致的问题纠纷最容易解决,因为存在约定,分钱多分钱少按照事前约定或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如果是经营战略出现分歧,则需要明确在原始股权结构中谁是主导人。 在股权方面,占股67%以上成为绝对大股东,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超过2/3投票的所有决定都可以生效。占股51%为相对大股东,一般性的方针战略相对大股东同意便可以实施推进。 但是很多公司开始的时候,几个人股权均分,为了保证每个股东利益,利润分红均分,但是无意中把经营权也分了下去,公司后期发展成熟,如果在经营战略方面发生分歧几个人无法敲定,按照《公司法》规定,按照股权比例投票决定。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的类型和解决方法:第一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为合同的相对人,涉及公司利益的应列为第三人。其次,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当列出股权转让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股东。第三,缺陷出资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如果股权受让方知道出让方出资仍有缺陷,债权人或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如果受让方不知道,不应承担责任,也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第四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纠纷时,一般应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当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公司被列为被告;与第三人有关时,第三人与显名股东发生纠纷,将显名股东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和隐名股东,第三人应当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
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 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加为第三人。 3、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若是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若受让方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还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 4、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到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时,一般应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涉及到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到与第三人时,第三人与显名股东的纠纷,将显名股东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与隐名股东,第三人应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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