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解散诉讼可以通过调解解散。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时,应当重视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
公司解散清算的事由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解散公司申请破产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