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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
交通法规的内容:酒后驾驶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酒后驾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酒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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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以下为大家解答“9.1交通新规有哪些内容”的问题。 9.1交通新规有以下内容: 一、对于非本人机动车且未绑定的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二、对于非本人机动车且已绑定的,只允许自助办理绑定日期后新增加的交通违法,办理后累积计分将达到或者超过12分的,不允许办理; 三、对于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自助办理。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可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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