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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中母亲再婚,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 2、实际生活中,在夫妻离婚后经过了一段时间,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如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变化了...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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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是经过双方的协议或法院判决归属于夫妻一方,是考虑离婚时各方面的因素所作出的决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方面的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子女跟随一方面当事人已经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此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或者向对方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一般而言,当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有危害子女的行为等情况出现而另一方有条件抚养子女时,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请。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法院受理诉讼判决变更抚养权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当然,变更抚养权,对于孩子来说,意味着生活将发生重大变化,孩子不仅要适应新的生活环境,甚至还要再次经历父母相争的痛苦,当事人在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是还要慎重考虑。
我们说无论时孩子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离婚后,一方是否都不是变更的关键性因素。变更权的关键性因素应当是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以及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来进行综合的判断。具体的法律规则应该是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母亲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变更给父亲。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的话,如果其中一方不具有生育能力,抚养子女的一方又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情况下,可以将抚养权变更给另一方。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同子女共同生活,而子女随另一方生活,且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的,可以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归属于随子女生活的一方。
我们说无论时孩子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离婚后,一方是否都不是变更的关键性因素。变更权的关键性因素应当是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以及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来进行综合的判断。具体的法律规则应该是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母亲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变更给父亲。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的话,如果其中一方不具有生育能力,抚养子女的一方又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情况下,可以将抚养权变更给另一方。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同子女共同生活,而子女随另一方生活,且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的,可以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归属于随子女生活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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