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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监护权不得给予对方,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利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执行...
1、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候的总原则是: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两岁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 2、法院在判决孩子给谁抚养的综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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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的,不履行抚养义务;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一起生活。第二,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方同住,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第三,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已经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孩子,对方有其他孩子;4、孩子随其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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