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但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要求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不是合法婚姻,户口本不等于结婚证的,但如果属于事实婚姻,是享有婚姻的效力的。 一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二如果存在事实婚姻(属合法婚姻,户口本记载是夫妻关系的证件之一);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但不等同于合法婚姻,下面是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三之前并没有登记结婚,户口已婚的信息就会属于登记错误,不能证明夫妻关系。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不可以的,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才能办理。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与实际不一致的,由当事人对其婚姻状况进行书面声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25人已浏览
14人已浏览
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