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是的。 1、监督管理机构在核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时,对章程草案进行审核。 2、章程草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要求事业单位修改...
是的。 1、监督管理机构在核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时,对章程草案进行审核。 2、章程草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要求事业单位修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公司法规定企业要在经营年限内把认缴的注册资金补齐,意味着还是需要实缴的,相应的验资报告、财产转移报告都是要有的留作工商备查使用,如果这两个报告的时间不对或者内容有偏差就会被视为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等行为处于行政或刑事责任。建议该增资还是增资,实缴肯定是有必要的。新公司法下公司增资流程: 1、由股东会表决通过。新《公司法》第38条、第44条、第104条、第16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是新公司法下公司增资流程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二、报请死刑复核庭核准的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只能向死刑复核庭提交异议状说明不同意的原因,不得提审或发回重审,因为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的,若允许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或发回重审,那么高级人民法院就可以凭借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权力关系而顺利实现自己不同意判处死刑的意志,这样高级人民法院就会实际分享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了。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本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 (4)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由设在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进行二审,审理结果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则将案件移送到死刑复核庭进行复核。 (5)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大行政区的死刑复核巡回法庭核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9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