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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立案条件有: (1)案件依法应由机关管辖; (2)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3)根据犯罪事实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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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主要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所谓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院伙食费的赔偿,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为限,交通事故受害人只要有必要住院治疗或者住院抢救,不论住院时间多长,均应当向其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其计算公式为: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有退休工资也可以领取交通事故赔偿。退休年龄不能等同于劳动能力。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超过退休年龄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不予支持误工费;如果受害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因损害而减少误工收入,则应根据各种因素确定误工费。《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向值班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和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向值班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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