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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村组织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他人代耕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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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不会的,农民到城市居住后,如果户口没有迁移的,还是农村经济组织户口的,是不会形成空挂户的,如果土地长期闲置的,有可能被村委回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农民到城市居住后,如果户口没有迁移的,还是农村经济组织户口的,是不会形成空挂户的,如果土地长期闲置的,有可能被村委回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耕地。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不能交易,个人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土地属于集体,作为农民个人,享有承包权和使用权。个体农民不能随意买卖土地。承包耕地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土地承包人死后,土地仍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可以续包;如果没有,,分配前由发包人收回。对没有土地的农民来说,也有新的分配土地的方式,如承包、出租、流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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