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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应在调查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双方各执一词时,作为机动车一方由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你说的这种情况,交警...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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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不处理就起诉交通警察,告诉他不做。根据规定,交通警察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必须发行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需要检查的情况下,鉴定结果出来后5天必须发行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不发行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警察不行的话,可以起诉。交通警察有以下行为之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不公平处理交通事故的不履行法定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般要30日以内出具相关事故认定书,迟迟不出,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申诉,向其提出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交通事故交警迟迟不做处理的解决办法: 1、发生交通事故且不需要检验的,超过十日交管部门仍不处理,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处理; 2、如果需要检验的,等候交管部门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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