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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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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二、可以在立案后直接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据; 三、涉及刑事案件的,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调取你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电话及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要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公安机关不予以立案的,你还可以请求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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