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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的赔偿义务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赡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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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项目,是医疗事故赔偿涉及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主体一般为有过失的医疗机构。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院医疗事故赔偿金包括: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贴;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贴;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抚养人的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医疗事故赔偿主体有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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