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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为双胞胎不能生二胎,“两孩”并非“二胎”。单独两孩新政发布后,民众反响热烈,半数以上“单独家庭”愿意生育两个孩子。此次单独两孩政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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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指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哺乳期保护标准: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对于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班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2次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如果婴儿满周岁后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到2个月
若认为分开抚养更不利于双胞胎儿童的发展,一般会根据法律规定,由更合适的一方抚养,而非分开抚养。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具体要求如下:(1)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二、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他们共同生活;b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孩子和他生活;c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a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b孩子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c没有其他孩子,对方有其他孩子;d孩子和孩子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对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5)父母双方对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6)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允许。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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