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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系指,某诉讼案件在确定民事法院具有审判权后,决定由哪一个“民事法院”进行审理之权限,故管辖权又被称为“具体的审判权”。而由上述可知,必先有审判权,才有管辖权之问题;若没有审判权,自无庸讨论是否具有管辖权,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合同中约定管辖,只要不会违反专属管辖,级别管辖法院都是可以受理的。那么当管辖权异议提出后,会怎么处理?请看下文
借款合同约定管辖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约定管辖内容不明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管辖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拟定借款合同时,不要出现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于管辖的约定应当明确而具体,避免发生误解与分歧。
借款合同约定管辖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约定管辖内容不明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管辖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拟定借款合同时,不要出现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于管辖的约定应当明确而具体,避免发生误解与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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