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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尽快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赔偿项目和数额。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事故发生之...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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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地受伤没有合同的只要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2、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必须是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与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非法用工单位之间不能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受到伤害后可以凭劳动者合同书直接进入工伤认定程序。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伤残赔偿。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承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之前劳动关系,也能马上进入工伤认定程序。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者合同,用人单位也不承认其劳动关系。按规定就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确认其事实劳动关系才能进入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者受到地伤害因材料不全或其他原因,不能确认劳动关系或不能认定为工伤时,劳动者可以以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的案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民工受伤没签劳动合同的,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向单位和社保部门索赔。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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