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犯罪未遂属于量刑情节。 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犯罪未遂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
属于。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所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结果是否实现。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属于未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开始实行行为=开始实施正条行为=实施的属于“构成要件行为”的行为。如《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二)犯罪没有既遂没有完整实现基本构成要件事实。(三)犯罪没有既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欲犯而不能”,因遭遇障碍未遂。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是的。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2.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4.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5.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 6.《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 7.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 8.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对: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 9.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属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量刑需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