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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限制减刑,是在减刑上是受限制的,死缓一般是两年,再限制也不会死刑的,前提是必须没有发现新罪,或者遗漏的罪行...
对死缓犯是这样限制减刑的: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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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减刑意思是当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判定为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对被判处缓期执行的以及因、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后减为无期,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对于死缓限制减刑的相对从严掌握。关于死缓减刑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比照未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可以,死缓不是都能减刑的。有考验期和立功条件、限制等等的影响。如果要想减刑的话,还是遵守法律,立功为人。死缓减刑是指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关于死刑缓期执行及死缓减刑制度,《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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