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
依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2岁以下的小孩由女方抚养为宜。这样做是合法的。但要说明理由。根据你的情况,应是户口迁出了。但不希望孩子的户口落在娘家。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父母双方都是可以履行抚养权的,但夫妻在离婚后,只能由一方抚养,但如果双方就轮流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在签订协议的情况下,由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标准和方式支付抚养费,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1)父母双方在离婚后,仍负有平等的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的的负担具有强制性和无条件性。 (2)费的数额、期限和交付办法。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主要以三个因素为依据: 1、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对抚养费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司法解释为: (3)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比例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以上比例。 (4)支付方法视职业情况而定,一般应定期给付,如父母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或年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 (5)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其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要的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