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 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法院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 (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4、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对于重要罪犯的减刑以及合议庭意见有分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5、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6、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被宣告缓刑罪犯的减刑,有关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不得延长时间。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减刑.假释,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犯罪人的服刑表现,集体评价,提出建议,经监区长事务会审查同意后,提交监狱刑罚执行(监狱管理)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方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并提交监狱刑罚执行(监狱管理)部门审批。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3、监狱申请减刑假释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申请减刑。假释罪犯名单和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布。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警察和犯罪者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要求减刑假释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通知审查结果。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6、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判,如果直接宣判困难,可以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狱代表宣告,监狱代表宣告必须迅速及时。
1、减刑问题:如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2、会见问题:次数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说是次数不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