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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房产的分割: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2、父母为双方购...
1、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房屋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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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管这个房子是谁出资,哪怕全部由男方父母出钱,只要在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就表示男方愿意跟女方共有这个房产,那房子肯定女方就有份。其次,由于你们现在是离婚不是分割遗产,所以不存在孩子的问题。房子是由ABA的父母共有,按照四人共有处分,如果你们当时有按份持有的协议则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则按共有分割。至于孩子的影响就在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对方那里得到财产补偿,就是赡养费。也可以酌情在财产分割时予以照顾
婚后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双方应该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可以竞价取得。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那视为父母对一方的个人赠与,不用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要是男女结婚之后,一方父母为出资为其购买了房屋,同时也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房屋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了只是对一方的赠与,否则的话一般都是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处理,离婚的时候往往就是均等分割房屋,多数情况下一方取得房屋,但同时需要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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