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规定四川省养老保险缴纳标准如下: (一)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
全省指导方法见《四川省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法》: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为每年100元、200元、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二、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申报和核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缴费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一)调动工作的职工,按到新单位后领取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以后月工资收入变动的,按变动后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二)转业、退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到企业工作,按到企业工作后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三)企业内部退养职工,按其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如果内退期间生活费高于该收入的,以内退生活费作为缴费基数;内退生活费有增长的,相应调整缴费基数。 (四)在医疗期内的病休职工、因企业停工放假连续半年以上的职工,按实际领取的疾病津贴或生活费作为缴费基数。 (五)与企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自谋职业的职工,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六)对按承包协议等情况不能准确核定工资收入的职工,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七)公派出国、出境工作,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按其实际领取的月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八)企业派出的脱产学习人员,保留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工资的,按实际领取的月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与企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企业不支付工资的脱产学习人员,按脱产学习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九)参保人员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其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
巴中市人社局回复:依据《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不得重复参保,对已建立多重基本关系并有重复缴费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他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原缴费地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之规定,你可选择参加一份养老保险并提供重复参保的相关证明到原缴费地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费。如仍有异议,请与南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联系:0827—。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机关事业单位 单位20%,个人8%。缴费基数:单位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个人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费基数上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缴费基数下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企业 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依据本地规定执行。例如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单位缴费13%,个人缴费8%。例如上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9%,单位缴费21%,个人缴费8%。缴费基数:单位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个人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费基数上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缴费基数下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当地养老保险规定执行。 3、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为基数计算缴费,缴费比例为20%,其中8%部分入个人账户,12%部分入社会统筹基金。累计缴费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135.50元/月的40%-1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为2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6人已浏览
513人已浏览
711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