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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如何讨债,我做出以下回答: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
对于债务的偿还,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协商无效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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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进行讨债: 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权。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发生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第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第三,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还款。起诉后,法院将向债务人发出诉状。债务人开庭不出庭的,法院将缺席判决;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未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要求其财产代理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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