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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强制拆迁是需要法院判决的,根据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1、强制属于行政执法范围,的确属于行政诉讼。2、行政诉讼要获得立案,必须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引用法规错误才能立案。如果只是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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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属于行政执法范围,的确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要获得立案,必须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引用法规错误才能立案。这就是遇到法院对强拆不立案的解决办法。
1、强制属于行政执法范围,的确属于行政诉讼。2、行政诉讼要获得立案,必须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引用法规错误才能立案。如果只是执法机关没有按照时限发通告等等枝节问题,那么不会立案。如果你有合法的产权,但行政机关不承认你的产权,由此强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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