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财产保全有如下几种情况。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 2、法院依职权解除。 3、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 可以向法院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法院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解除。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金额应该达到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标准。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办理财产保全措施的,假如由于申请办理人的失误导致被申请办理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害,应由申请办理人负责赔偿。
被告提供担保的可以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04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2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