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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直播平台的征用是否有法律依据?

2023-12-06
法律分析 直播平台中主播私自播放电影的行为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或者是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是侵权;如果获得许可的,或者按约定支付使用报酬的,不是侵权。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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